序号 1 发言日期 2007/07/18 发言时间 21:27:00
发言人 丁祈安 发言人职称 董事长特别助理 发言人电话 22683466
主旨   五度严正驳斥市场传闻本公司与广达将合并之传言
符合条款    第二条 第31款 事实发生日   2007/07/18


说 明
1.传播媒体名称:壹周刊,东森新闻
2.报导日期:2007/07/18
3.报导内容:
...透露出广达与鸿海结盟并非空穴来风.,...
....积极推动广达与鸿海结盟....,
4.投资人提供讯息概要:不适用
5.公司对该等报导或提供讯息之说明:
5.1.本公司已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,2006年10月4日,2007年7月9日以及2007年7月10日于股市观
测站四度发布重大讯息,澄清本公司并无与广达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”广达”)
将合并之情事。
5.2.本公司再度严正澄清,有关本公司与广达将合并之谬误报导及传言,均为有心人士
无中生有,本公司过去及现在均无与广达合并之情事,未来亦将不会有此规划。
5.3.信息制造产业迄今为本集团投注的最重要产业,但不等于鸿海应将所有资源
均投注于该产业;展望未来,例如医疗设备,能源产业以及环保产业...等均是鸿海拟议中
下一阶段成长的重要发展策略。
5.4.本公司将继续专注笔记型计算机相关零组件的研发,并寻求与相关零组件公司进行
构建平台,并肩作战,以提供客户更好的服务, 而不会与广达公司进行合并。
5.5.有关本公司之重大情事,将依法以重大讯息之方式实时发布,敬请投资人慎
防媒体不实报导、股市流言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6.因应措施:本公司不断以口头及重大讯息重申与广达之合并为不实之报导,但仍有部分
媒体不时以耸动不实的报导来误导投资人,本公司实不堪其扰,并将适时对该等媒体及
媒体人进行法律追诉,追究到底,以正视听。
7.其它应叙明事项:不适用